按照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度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發廳函〔2021〕9號)要求,2021年4月學校啟動2021年度實驗室安全檢查工作。2021年學校實驗室安全檢查共分為學院自查自糾(4月)、學校安全檢查(5月6日—5月7日)、學院整改(5月8日—5月31日)三個階段。
5月6日上午,副院長馬凱同安全保衛處、科技處、教務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及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,先后對汽車工程學院、交通信息學院、道橋工程學院、航空學院、機械工程學院、管理工程學院、軌道交通學院七個學院實驗(訓)室的用電規范、實驗室改造施工安全、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及使用、化學廢液廢料處理、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方面進行了全面檢查。檢查發現,全校實驗室整體安全狀況良好,未發現重大安全隱患。檢查中,針對個別學院實驗室存在的幾處安全隱患,要求限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,發現的問題全部要求建立安全隱患臺賬,做好整改記錄,對短期無法整改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整改方案。
馬凱指出,各學院要嚴格貫徹落實好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高度重視實驗(訓)室安全工作,確保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學校實驗室有序運行,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穩定。